关于遵守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相关规定的提示 發布日期:2018-07-13

    鄭重提醒

    中鋼期貨在此鄭重提醒,期貨投資者應當了解期貨交易所有關異常交易的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於異常交易的認定情況、處理措施、處理流程和違規責任等方麵內容,嚴格遵守期貨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共同維護期貨市場的運行秩序。

    對於發生期貨交易所認定的異常交易的客戶,期貨交易所可以采取報告情況、限期平倉、限製開倉、強行平倉等措施。構成違規的,期貨交易所將依據《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涉嫌違反法律法規的,期貨交易所將提請中國證監會進行立案調查。

      一、異常交易情形

          (一)以自己為交易對象,多次進行自買自賣的行為(自成交);

          (二)一組實際控製關係賬戶內的客戶之間多次進行相互為對手方的交易;

          (三)日內出現頻繁申報並撤銷申報,可能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誤導期貨市場其他參與者進行期貨交易的行為(頻繁報撤單);

          (四)日內出現多次大額申報並撤銷申報,可能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誤導期貨市場其他參與者進行期貨交易的行為(大額報撤單);

          (五)一組實際控製關係賬戶合並持倉超過交易所持倉限額規定的;

          (六)單個交易日在某一上市品種或者期貨合約上的開倉交易數量超過交易所製定的日內開倉交易量的;

          (七)采取程序化交易方式下達交易指令,可能影響交易所係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行為;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或者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異常交易認定標準

          客戶或者一組實際控製關係賬戶合並計算後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即達到交易所自成交、頻繁報撤單、大額報撤單異常交易行為處理標準:

          (一)單個交易日在某一合約上的自成交次數達到5次及以上的。

          (二)單個交易日在某一合約上的撤單次數達到500次及以上的。

          (三)單個交易日在某一合約上的大額撤單(單筆撤單的撤單量達到300手及以上)次數達到50次及以上的。

      三、異常交易處理流程

         (一)客戶第一次達到處理標準的,交易所於當日對客戶所在期貨公司會員電話提示,要求其及時將交易所提示轉達客戶,責令其對客戶進行教育、引導、勸阻及製止。

          (二)同一客戶第二次達到處理標準的,交易所將該客戶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同時將客戶異常交易行為向會員通報。

      (三)同一客戶第三次達到處理標準的,交易所於當日閉市後對客戶采取限製開倉的自律管理措施,限製開倉的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個月。

      四、異常交易處理措施

          (一)要求報告情況;

          (二)列入交易所重點關注名單;

          (三)向會員通報;

          (四)約見談話;

          (五)限期平倉;

          (六)限製開倉;

          (七)強行平倉;

          (八)根據交易所業務規則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被采取限製開倉自律管理措施的客戶,交易所將向市場公告。涉嫌違反法律法規的,交易所應當提請中國證監會進行立案調查。

       

      說明:上述規定如與監管部門和期貨交易所的規定存在不符之處,以監管部門和期貨交易所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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